消防施工許可證辦理所需材料
如果是申報建筑工地的施工現場需要A和B;申報裝修工程的施工現場只需A。
A:
1、施工現場填寫(北京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審核申報表)。一式兩份。
2、相關的(建筑消防設計審核意見書)或設計備案法律文書。(復印件)
3、消防安全保衛措施和用火用電制度。(單位公章)
4、甲乙雙方鑒定的消防安全協議。(原件)(建設與總包)
5、施工組織設計方案(以施工現場平面圖和文字形式表示,標明消防車道和消防器材。)。
6、申報單位委托書及受委托人身份證復印件。
7、施工單位資質文件。
B:在施工現場平面圖中標出所有“臨建”的下列情況。
1、 與周圍建筑物的距離、臨建彼此之間的距離。
2、 與新建筑主體的距離。
3、 臨建的層數,出口位置、樓梯位置、材質(如采用難燃材 料,應該提供由施工單位取樣到具備資質的檢驗單位進行 檢驗,提供A級檢驗報告原件。)
(注:工程若為備案未抽中項目,還應提交原建筑消防驗收意見書復印件,并加蓋公章。)